“高原古城”松潘县因先后设“松州卫”、“潘州卫”并“松潘卫”而得名,地处青臧高原东南缘,境内山恋起伏,群峰连绵,雪山环绕,地势高亢,自然风光绚丽多彩,历史文化浓郁厚重,红色文化雄壮豪迈,民风民俗文化独具魅力。全县辖4镇21乡,幅员面积8486平方公里,总人口74945人(截止2015年),县城海拔高度为2850米,系以藏、羌、回、汉四个民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地,属于全省贫困县之一、全州维稳重点县之一。
经历2008年“5·12”特大地震后,松潘县人民检察院迁址于进安镇城北新区路7号附1号。现设有14个机构,分别为:政治处、办公室、公诉科、侦查监督科、林业检察科、案件管理办公室、控告申诉检察科、民事行政检察科、刑事执行检察局、司法警察大队、驻县看守所检察室、派驻进安镇检察室、派驻川主寺镇检察室。共有编制人数30人(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人,工勤编制3人),实有在编人员29人(其中实职副科级干部7人,主任科员1人,副主任科员1人,科员16人,工勤3人),在读体改生1人。干警队伍中男干警20人,女干警9人;年龄最大的55岁,最小的26岁,平均年龄37.1岁;少数民族24人(其中羌族9人,占37.5%;藏族8人,占33.3%;回族7人,占29.2%),汉族5人;硕士研究生1人,大学本科学历21人(占72.7%),专科学历7人(占21.2%),初中学历1人(占3%);党员16人(占55.1%);入额检察官5人,检察辅助人员16人,司法行政人员5人。干警由藏、羌、回、汉四个民族构成,2007年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来我院视察时,评价我院为“民族团结检察院”。
近年来,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院的正确领导下,全院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法律监督、法律宣传、精准脱贫、维护社会稳定、队伍管理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。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、“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”、“全州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、“州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科级领导班子”、“群众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维稳工作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