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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职责
时间:2018-07-30 点击: 次

 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办理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、不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。

二、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,负责指导和监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的内部制约。

三、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。

四、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、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,对确有错误的判决、裁定依法提出抗诉。

五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未成年受害人权利保护工作。

六、完成检察长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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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松潘县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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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837-72332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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