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8月15日正式落地施行。
法治赋能生态文明,法典守护锦绣山河。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这部重磅法律将在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落地施行。它是继《民法典》之后,我国第二部冠以“法典”之名的基础性法律,同时也是全球范围内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,掀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崭新一页,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制度屏障。
读懂生态环境法典
整部法典设置五编,条文共计1242项,架构涵盖总则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、法律责任五大板块。法典对过往分散的多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进行整合梳理、修订完善,把我国多年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统一法律规范,搭建起逻辑贯通、体系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框架。
立法初心
防控各类环境污染,守护自然生态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环境合法权益,筑牢国家生态安全防线,引领全社会走向绿色低碳转型,助力美丽中国建设,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保障中华民族长远永续发展。
核心准则
敬畏自然、顺应自然、守护自然;坚持生态优先,防范风险前置,实施系统综合治理;践行绿色发展路径,鼓励社会共同参与,坚持破坏环境必担责任。
法典关乎千万家
不少人会有误区,认为生态环境法典只约束企业排污治污行为。事实上,我们呼吸的空气、饮用的水源、赖以生存的土地,全部都在法典保护范畴之内。政府机构、市场企业、普通公民,都被纳入权责体系当中。
对于政府部门
扛起监管守护职责,厘清各级行政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履职边界,完善生态环境督察考核、生态补偿机制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配套制度,依靠法治手段守好属地绿水青山。
对于市场企业
压紧压实环保主体义务,企业作为生态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,必须严格遵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,主动推进生产模式绿色低碳升级,依法开展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。一旦出现环境违法行为,将视情节承担行政、民事,甚至刑事多重法律后果,落实谁损害谁负责的原则。
对于广大群众
我们的权利:依法享有优质生态环境,遇到污染环境、损毁自然资源的现象,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、反映问题。
我们的义务:节约资源、践行绿色低碳并非单纯道德倡议,而是法定责任。日常绿色出行、做好垃圾分类、节约水电能耗,选择简约低碳的生活方式,就是遵守法典的实际行动。
绿水青山既是宝贵的自然财富,也是惠及全体人民的民生红利。生态环境法典不只是印在文本之上的法律条款,更是守护天蓝山青水净的坚实法治盾牌。